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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3年5月6日起,登記名義人得線上申請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第三類電子謄本

土地登記及地價電子資料謄本分為三類,其中第三類地籍謄本資料:隱匿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出生日期之資料,並得由登記名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之。

為提升為民服務效益,自113年5月6日起,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之第三類電子謄本可由登記名義人即所有權人(含受其委託之代理人)申請,惟不包括利害關係人,請民眾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