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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計算土地增值稅應徵稅額?

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未達百分之一百者】×稅率40%

 

第二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在百分之一百以上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稅率50%-累進差額。 此累進差額=按一般躉售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0.10

 

第三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在百分之二百以上】×稅率60%-累計差額 此累進差額=按一般售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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