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期間:自110年8月1日起至活動禮品發送完畢為止。 (二)申辦方式:本市轄管地所範圍已辦理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登記之登記名義人,以臨櫃、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等線上方式申請或「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完成「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申辦案件。 (三)對象:完成「地籍異動即時通」之申請人。 (四)活動禮:符合活動條件之申請人即可獲贈「不鏽鋼隨行保溫瓶」,活動禮品於申辦完成後由申辦地所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