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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訂於101年3月1日全市(11所)辦理跨所登記案件

  • 類別:最新消息
  • 上版日期:103-05-14 上午 12:00:00

登記案件項目包括:
(一)    抵押權全部塗銷登記。
(二)    住址變更登記。
(三)    更名登記(包含公司法人及自然人經戶政機關辦竣姓名變更者)。
(四)    建物門牌整編登記。
(五)    書狀換給登記。
(六)    更正登記(限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及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
(七)    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
(八)    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
(九)    抵押權移轉登記。
(一〇)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
(一一)預告登記。
(一二) 塗銷預告登記。